伍益高速公路第十四合同段 河砂招标公告
伍益高速公路第十四合同段项目工程所需的 河砂 材料采购进行公开招标(第二次招标),诚邀符合招标要求的单位前来投标。
一、招标内容和范围
本次招标项目为 伍益高速公路第十四合同段 的 河砂 采购及其相关的一切服务。
本次招标预计总数量:河砂60000吨以内,共一个包件。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营业范围要求:中国大陆境内合法注册的,具有生产经营、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和小规模纳税人或一般纳税人身份的河砂生产商或销售商,且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须提供营业执照)。
2.生产能力要求:投标人注册资金不应低于人民币 100 万元,具有生产经营或销售经营、独立法人资格或及较强的技术力量、经济实力,且有良好的企业信誉及售后服务能力的生产或销售企业。
3.质量保证能力要求:
(1)投标人提供的河砂必须满足《JTG/T 3650-2020公路桥涵施工技术规范》细集料中砂的颗粒级配(需取料通过项目试验室检测)。
(2) 2018年至今无因质量问题引起的诉讼且败诉的情况,同时没有因质量问题被在交通部或省级交通或行业主管机构通报(含正在整改的)。
4.履约信用要求:
(1)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未被列入“信用中国”( 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查询为失信被执行人的(须提供网站查询截图)。
(2)2018年至今,招标人未收到投标人在其他招标项目物资投标中提供虚假物资或违规违纪处于被取消投标资格举报。
(3)2018 年至今,招标人未收到与投标人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举报。
(4)2018年至今,招标人未收到投标人在合同中严重违约,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举报。
(5)投标人银行信用等级、纳税信用等级、历史合作信誉良好,并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如开户银行出具的投标人信贷证明或资信证明、税务局出具的纳税信用等级证明及至少两家同类投标物资用户出具的履约情况良好证明)。
5.供货业绩要求:
投标人必须具有1年以上 在省级或国家级高速公路、市政项目河砂材料的供货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供货合同、资金往来资料等证明资料)。
6.财务能力要求:
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须提供 2019年、2020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审计报告及报表扫描件)。
三、符合以上投标资格要求且有意参加单位,在投标申请截止期前,将以下相关证明资料扫描发至招标公告指定电子邮箱并告知联系人(原件递交投标文件时一并提交)。
1.投标申请书(需盖公章原件)、投标人信息表(需盖公章原件)、投标人开票信息(需盖公章原件)。
2.营业执照(复印件,原件备查),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
3.第三方实验检测报告(复印件,原件备查),近三年同类型产品的业绩合同(复印件,原件备查)。
4.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如委托他人参加的,必须有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书(原件)、单位介绍信(原件)和法定代表人(复印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四、投标申请书递交时间:递交投标申请书时间为 2021年10月28日 8:30 时至2021年11月1日18:30 时(以电子邮件接收时间为准),逾期递交视同放弃资格。
五、对所有提交报名申请的单位进行审核后,向所有投标报名的单位发出投标报名回函。
六、向审核通过的单位发布招标文件。
地点:湖南省岳阳市湘阴县鹤龙湖镇七龙村平益十四标项目部
招标人地址:湖南省岳阳市湘阴县鹤龙湖镇七龙村平益十四标项目部
联系人:刘海波 电话:18229976509 邮箱:522352671@qq.com
附件:投标申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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伍益高速公路第十四合同段项目经理部
2021年 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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